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 发布时间:2025-05-07
  • 浏览:
  • 作者:

为深化博士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2025年我校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点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材料与化工领域工程技术发展前沿,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工程实践方法,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开展原创性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高水平研发项目的核心能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团队领导力及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招生计划:2025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5名,其中包含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单列指标2名。培养方向为材料化工和化学工程。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或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且本人在同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声望、取得较高突出成果。其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历或学位后,具有3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9月1日)。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我校在职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与考核程序

(一)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按照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yz.chsi.com.cn)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的纸质版: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须本人签名,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文档)和《网上报名简表》(研招网报名结束后生成);

2.专家推荐书(附件2,可提交打印版,推荐人签字需手写);

3.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 报考条件中第5款规定的相关要求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按上述1-7项顺序整理好,以目录页作为首页(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申请材料目录),放入透明拉杆夹中,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寄达)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0室),逾期不予办理。

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松岭路99号;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2-88957382;邮编:266061。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条志愿信息,如系统出现多条志愿记录,将以时间靠后的志愿信息为准。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考费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和《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220元/生,须按规定时间缴纳。缴费网址: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fs.qust.edu.cn/

(三)报名时间

系统开放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5月15日;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8日;

纸质版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以收到为准)。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递交上述材料,过期或不按既定方式递交都将不予受理。

(四)考核方式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

1.2025年6月上旬,招生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待山东省录取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完成考生政审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经学校审查备案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9月)入学。

六、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培养费为20万元/生·全程,分两年缴纳,入学第一学年报到注册前缴纳10万元,第二学年注册前缴纳10万元。

八、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将结合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着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基本学制4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项

1.所有录取学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考生录取后学籍纳入相应学院,课程由研究生院和导师所在学院协同组织安排。

3.原则上,录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4.录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是定向生,由本人、学校、定向单位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5.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32-88957382;

化工学院咨询电话:0532-84023400;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532-8402276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532-84023949。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7日


下一条: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含推免生)